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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 以“三突出”为抓手学习宣传《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08 10:32

自《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汉滨区委统战部精心组织,以“三突出”为抓手,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有效提升新时代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突出学习广度。《条例》出台后,区委统战部及时将学习宣传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联合区委党校将《条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同时将学习宣传纳入区委统战部2020年工作重点,计划在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宗教界全面开展学习。并于4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区统战系统对《条例》出台的背景、重点章节等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学习宣传对象要突出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成员)、全体党员、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都是学习宣传的重点对象,用不同的形式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宣传。二是学习内容要突出重点,要求在组织学习宣传过程中通读全文是必要的的,但是对重点的章节、新增和修改的条款,以及对日常工作和管理有指导意义的款项都需要深入研究,查阅资料结合工作和事务进行学习。

突出学习实效。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各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宗教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同时,发挥宗教界力量,利用横幅、宣传板、宣传彩页向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多渠道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文章录入:统战部   责任编辑: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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