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3〕83号)精神,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研究安排了切块到县资金。现将项目资金分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提前下达中央资金 | 提前下达省级资金 | 县区金额合计 |
宁陕县 | 280 | 280 | |
白河县 | 70 | 70 | |
恒口示范区 | 280 | 280 | |
合计 | 560 | 70 | 630 |
监督电话:3288604 0915-12317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18日